close
現在網路很發達認識人很方便又快速,網路也不乏一些很寂寞的人在找性,如果你不想花錢那去網路找人應該很多,我不是鼓勵一夜情,但是這樣你情我願之下發生關系各取所需,也沒什麼不好的,至少沒犯強暴罪不用被關,自己也解決了生理需求

看電影在監獄裡好像也不是那麼好受的,有些犯人知道你是強暴犯,會叫其它對男人有興趣的犯人雞姦你,或許被關個3年也不算輕,你在外面姦人家,去姦慾讓其它人姦,3年別說3年,3天可能就是你的一輩子,被關出來搞不好還變同志

天啊,現實的監獄是不是這樣子的?如果是這樣的,那當同志的不是就賺到了?長期活在沒有異性的團隊裡不知道變同性戀的機率有多大?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劉姓中國籍新娘與丈夫賴某吵架後,將3歲的女兒帶回中國,賴某要求她送回小孩遭拒,憤而提告,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劉女未經丈夫同意,帶走兩人共同監護的小孩,依略誘罪判她1年2個月,緩刑3年。

不過案發後兩人已離婚,小孩監護權由劉女行使,判決書指出,因賴某表示,不想劉女被關而無法照顧小孩,且不想再與她往來,法院予劉女緩刑3年,緩刑期間,禁止劉女對賴某與賴母接觸及往來,否則將撤銷緩刑。

引文来源  私帶女兒離家 中國媳判刑-Yahoo!奇摩新聞

你們看這就是法律,人訂的法律,再怎麼樣,自己帶自己生的小孩離家有罪?可笑,每次看到這種新聞這種法律我都會覺得想世界快一點末日,聖經說上帝會看你動機是什麼?這種大人不合有一方帶小孩離家的居然還判有罪?不知道這是什麼法律?

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私帶小孩離家,基本上都是因為親情的原故,這種事還要拿法律條文來判誰有罪?可笑,我常跟我朋友說離婚了誰帶小孩走就是最傻的一方,你帶了孩子如果孩子還小你還要慢慢養大,做什麼事都礙手礙腳的,比如再找對像,把一個小孩養到可以賺錢要花多少精力跟金錢?另一方就坐享其成,反正小孩終歸是你親生的,大了自然會來找你

你老了生病他也要養你的,不養去法院告,小孩子大了你就告訴他是媽媽不讓我見你,不是我不養你的,爸爸每天都很想你的,最後再說,老子沒錢了,給點零錢花花吧,這男的作法很聰明,女的被關男的就要負責養小孩

小孩如果長大學壞了,就把責任全都推給女的教導無方,當初小孩要是跟我今天也不會變這樣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垃圾 跳槽 工作
    全站熱搜

    李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