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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中國部落格首頁都很多可以看的內容
尤其是搜狐,從上面拉到下面,手都快抽筋了
不過那些我都不喜歡看
網路我只用來寫日記
其它很多新聞都是無關緊要
多看無益
不要把太多時間浪廢在網路
除非你上班可以一邊摸魚一邊上網
真實生活比較重要
前一陣子根據臺灣新聞報導說
中國是全世界最愛上網更新日記的國家
不簡單
終於有一個第一名的頭銜了
呵呵!
愛上網也不是什麼壞事
只要不是玩網路遊戲我都很贊成
對了忽然想起
中國網頁夾雜很多遊戲
有些很霸道還會自動彈出來
我告訴你臺灣網站沒有人這麼霸道的
好不容易中國得第一名了
不過不要太高興
如果有一天
因某種原因你無法履行你的任務跟義務
后冠將由第二名遞補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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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昨天我才提到崔姬今天就有她新聞出現了,減了可能不止20公斤,當名人壓力太大了我可能會受不了,只為了要亮相半年前就開始計畫減肥給大家一個好印像,如果我還年輕2,30歲我可能會這麼做,但如果年紀有了我就不會刻意去討好別人,當天是什麼樣子我就什麼樣子見人,不過有些人認為這樣值得,如果你真覺得這樣自己很開心那就去做,我只是說我不可能會這麼虐待自己

有一個朋友很胖一直叫他減,死都不肯,因為我們住不同縣市,不然我每天會給他壓力,因為他也中年了最重要的是他還沒嫁人,應該也不打算嫁了,自暴自棄,什麼都無所謂!我是吃不胖的體質家族裡也沒有胖子,所以應該是遺傳,我最需要的是增肥,怎麼吃都吃不胖真是氣人,男人還是要有一點"份量"比較好

被叫了好幾十年瘦皮猴,現在中年有點肉不知道是不是發福?就算是發福在我看來還是瘦了點,只是跟我以前比顯得胖了一點,我要等60歲如果還有網路部落格,我在來公開我60歲的照片,我要讓很多跟我同年的朋友氣死,你...怎麼可以看起來像25歲,然後我就可以開始跟他們傳道,分享我永保年輕的祕方,那就是...信上帝

前幾天看到楊林的新聞才知道她也是基督徒,真的很高興,我高興的是有個人願意順服在上帝的面前,不是因為她明星的身份,我是看她出道的雖然她年紀比我大了點,很喜歡她第一張唱片B面第一首歌"接觸"跟主打歌"我是誰"當年好像才國中在打工,工廠裡面每天有人會放這2首歌,我記得還有一首是鳳飛飛的"夏豔"

那個時後一天賺50幾塊,日記好像寫過了,哎!又在偷自己的日記了,不過雖然是同一件事可以以不同角度寫,那時後是論件計酬的,工作很開心,應該才國中?那時後小朋友放暑假都去這家工廠打工,工作很簡單,拿削鉛筆的小刀去切東西,很像小時後在扮家家酒切菜一樣好玩

因為是論公斤計酬所以時間很自由,大人小孩都一起去切,大家都會比賽誰切的快誰今天賺的多,最重要的是錢當天現領的,那個時後那段日子很開心,每天都過著很富裕的生活,這工作暑假才有沒有人想去玩,大家都想去賺錢要玩在裡面也可以玩,這段時間是沒有小朋友在外遊盪的,因為現領5點到就有錢可以拿了

這工廠也沒有門禁自由進出,累了想出去想幹麻都沒人管,老板只會管你有沒有把東西切壞,不過切壞了切不好也沒有錢拿,要修改才能過關,所以大家都很用心,不過切到手到是常有的事,我記得我第一天賺到50幾塊,30年前這算很多了,而且那時我才國中可以賺到錢真的很高興,連讀國小的老的少的,攜家帶眷都有,順手後越後面賺越多,我記得到最後我一天都有拿過1,200塊的,那時後50元的紙鈔還在用

現在那家工廠還在不過荒廢很多年,工廠很大一次可以容納好幾百人,每次經過我就會想起當年大家在工廠工作的情形,那樣叫人懷念


catdog.jpg  

02

相信大家都看過一這篇文章,叫做你生命中會遇到的幾種人,你深愛的人,深愛你的人,和你共度一生的人,現實中往往這三個人不是同一人

【點評:是嗎?但還是有人遇到的都是同一個人,接著在往下看,今天我就是要來找碴踢館的】

你愛的人不一定愛你,深愛你的人不一定是你的最愛

【沒結婚之前大家愛來愛去的這種情形很普遍...沒事往下看】

和你共度一生的人,既不是你愛的人也不是深愛你的人,只是在合適的時間出現的那個人。

【點評:最後這一行字大大...大有問題,現在是自由戀愛社會,又不是古代,你會嫁娶一個對對方沒有愛的人嗎?拿自己婚姻跟一輩子當賭注?何苦委屈自己?相信大家都聽過一句話寧缺勿濫,最後那一行字我越看越不對勁,不知道那是什麼歪理,只是在某個合適的時間出現的人,你不愛,對方也不愛你,那你們幹麻要在一起共渡一生?這種婚姻有什麼意義?真是奇怪耶你們,如果你不懂什麼叫愛,什麼是婚姻的真諦,也請不要來網路胡說八道,混淆大家】

最後要送給大家的,還是那一句話,網路文章看看就好,不要太認真,那都是作者個人的見解跟觀念,不代表每個人的意思。


d.jpg  

01

點評:如果驗Dna卻定是自己親生的,小孩要認祖歸宗這種小事,為什麼程序要這麼麻煩?簡直就是無聊透頂的法律,勞民傷財,難怪法官案子會積一堆,應該辦的案子都被這種諸如此類小事給耽誤,4年?這種事還需要拖這麼久?你拿DNA證明來,我當天就可以把案子給結了

親生女兒 4年才歸宗


4年...這種事還搞4年?每次看到這種新聞就很氣,我不是氣法官跟當事人,我是氣法律為什麼會這麼訂?到底需要什麼樣的證明?新聞非婚生子女要爭產只需驗DNA證明血源問題,馬上驗結果就可以出來了,同樣的事居然要拖4年?你們看新聞都不會覺得法律很奇怪嗎?不需要修改嗎?

實不相瞞我年過40,我覺得這應該是一個可以"直言不諱"的年紀了,真的我不需要在活的那麼累了,說一些很虛偽的話去迎合別人的喜好,想聽真話的就來看我日記,看不慣的你可以請便,很討厭看那些很虛偽的日記,當然我言詞還沒有辦法很"開放",那是因為說真話很傷人,只要我們還活在世上,就會犯錯,我並不是說我很完美,但是我很怕有些話說的太重會傷害到看我日記的朋友

以前以為在現實生活虛偽就算了,在網路應該可以暢所欲言,但事實卻不是那樣,有點後悔把這個日記網止給了十幾位朋友知道,雖然我不知道他們會不會來看,我好像已經沒有什麼朋友了,連網友也快斷的差不多了,不過我想剩下的這幾個應該不會跑了,畢竟都認識好幾年了,誰個性是什麼樣都摸的一清二楚,想跑早就跑了
今天在MSN刪了一個人,一個很愛我的人,因為吵架對方把我刪了,因為清單誰把我加入連絡人裡面沒有對方MSN帳號,但是對方上線我這邊可以看到對方,我上線對方是看不到我的,忍了2個禮拜今天才把對方刪除

現在人都很幼稚也很自我,吵個架就來個冷暴力,刪MSN,不說話,不連絡,愛理不理...我覺得我不需要這樣的朋友,留著也很累,我需要有理性的朋友,誰不吵架?如果只是吵架就搞這種冷暴力?有時後回想一下對方以前說的話,什麼...很愛你啦,要了解也要開解,要炒飯不要吵架...現在想想都覺得很好笑,都幾歲人了還會得公主病

XX以前跟我說我最好的一點就是,吵架事後不計前嫌,這點肚量真的很大

2011-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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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