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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把故事說完,要不是在後台看見我標題有個怪符號,我自己都忘了還沒寫完,因為我很少翻前面日記的,而且我的部落格一向叫好不叫座,沒寫完也沒人反應,你們隨便我就青菜,剛剛看見居然有2個人推薦,我想這兩個人一定是心急如焚想知道結局,為了這兩個人我破天荒把它寫完

故事的結局很簡單,就是兩個人都是有錢人,借錢只是在試探對方,第一次他們相約的公園對街就是男主角的家,不過那是一棟全新五樓的空豪宅,是男主角的爸媽幫這個男的準備結婚要用的新房,這個男的很壞,第一次見面就想把女主角騙到他房子的頂樓說要去賞月,這種鬼話都說的出來

女主角當然不信,不過她出門也不是單槍匹馬,附近還有她的保標在,只要她一喊,黑衣人馬上就出現了...最後他們當然是繼續的交往,有沒有結婚我不知道

愛情不是靠緣份,也不是等來的,有時是靠創造出來的,你想要的時後,積極的人就會想辦法去找一個人來談戀愛,認識人一點都不難,難的是怎麼維持長久,要一個人愛你一輩子很難吧,很多人中途就下車,因為不習慣平淡沒有變化的生活,有時後是有一方禁不起誘惑,跟人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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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