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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

「不負責就法院見!」

說的太好了,新聞常看到,姦慾裡面有很多喜歡同性的蜀黍喔,不想負責就去牢房蹲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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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我才對一個小男生說了類似的話,那晚半夜1點多我去7-11,在門口轉角就看到我姪女跟一個小男生相依相偎走在一起,兩個人都才高一,我把那個男生叫過來說,當朋友可以但是不能亂來,不然就去姦獄蹲,再再再...不行的話,老娘就親自動手犧牲自己,把你給姦了,亂七八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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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有鄰家女孩氣質的17歲少女小花(化名),與貌似藝人林俊傑的17歲李姓少年交 往,2人偷嚐禁果,3個月內就墮胎2次。上月初小花又懷孕,她向李少求婚遭拒,傷心地說:「不是說會負責嗎?」日前她在家長陪同下到警局告李少性侵,訊後 李少被依強制性交罪嫌法辦。

小花供稱,她為李少墮胎2次,每次李少都說:「我會負責啦!」哄騙她脫去衣物後,就開始逞慾,她怕懷孕說:「不要!」仍被李少硬上。

李少辯說,小花主動來找他,在他住處雲雨。小花懷孕後想嫁,但他與父母商量後,考慮雙方的年紀還小,拒絕婚事。

警方調查,2人從國中開始交往,李少考取新北市某技術學院機械科後,靠著明星臉,吸引不少女同學的目光。去年10至12月間,小花到他家纏綿,2度懷孕又墮胎,小花告誡他說:「再懷孕就要負責!」

不料,5月初小花又懷胎,李少被逼婚搖頭說:「我不想早婚!」小花身高約160公分,有鄰家女孩的氣質,外表登對的小情侶,因性行為沒戴套衍生事端,如今妹有情、郎無意,她說:「不負責就法院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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