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的時後就算死的不明不白死的沒尊嚴其實也沒多大關係了,死是一瞬間的事,死了什麼都感覺不到了,所以活著的時後要活的有尊嚴,活的像人,因為你有感覺,現在人作法好像倒返,生不管你,死的時後才好好厚葬你,就算給你再好的喪禮在好的墓地...你感覺得的到嗎?享受的到嗎?死了就別在跟活人爭地了,燒一燒骨灰往山裡往海裡撒一撒,從此一了百了

這是我看法,相信我以後死了也會如此做的,我比較重視我還活著的感覺,這是我惟一還能感覺的,以前的人死後用土葬後來觀念改了用燒的,我覺得現在應該也要再改一改,連骨灰都不必留,我從來都不知道我祖父母的墓在那裡,一搬人死後能有第三代的人子孫掃墓就不錯了,在往下的第四代子孫根本不會在想到你,別在傻了

聽到很多人花在自己親人身上的喪葬費用都不低,就算不高十萬左右應該跑不掉,我在想添啊!不用那麼麻煩吧!!!以後我死了不必花這麼多錢,當天就可以燒了,骨灰隨便撒隨風飄都沒關係,基督徒是不看重這些的,我們要的是來生

希望我的日記能給看到的人有不一樣的想法跟思考,我日記是很接近生活接近人性,不會譁眾取寵,因為我不是名人沒有很多觀眾,不必為了討好別人而寫一些違心之論,就是每個人心裡想講又不想讓別人知道的想法跟心思,之前寫的或許會有些隱藏只是帶過,但是希望越後面能寫點更真實些

做人太累了在網路不需要再隱藏了,所有喜怒哀愁都應該在日記呈現,但是寫到某人某事要記得"做假"那些關於別人你親朋好友,鄰居,男女朋友的私人描述要避開一些真實的描繪,所以我通常喜歡把男女以"他"替代,免去一些困擾,這應該也是尊重別人的癮私還能避免給你帶來不必要的困擾

有人在描寫一些家庭紛爭寫的太明顯了就這麼巧被當事人給看到了還到法院相告,你看世界多小,寫了不少自己私事,尤其最近感情事,我舊愛都知道她有同意我才寫的不是亂寫一通,只是她不知道我寫在那裡,憑的就是對彼此的信任,她也知道我個性我大概不會寫的太正常,不過她知道我對私人姓名公司行業外貌住那?家附近有什麼特別建築...這些會很容易讓人找到人的描述會避開,就算是我網友都還不一定猜的到對方是誰

至於我們做了什麼事只有我們兩個知道真實呈現沒有第三者知道她不會在意,人家說分手後不愛了要守口如瓶,守的是第一防線會讓人知道你瞄述的這個人是誰,洩露對方身份的這才要守,其它的我覺得沒有必要了,如果你不願讓人寫,那你不要跟誰談戀愛就好了,這種事當事人又不是只有你一個人,記憶也不全是你一個人的

愛情小說內容都是作家憑空想像出來的嗎?笑死人了鬼才信,還不是出賣自己不然就是朋友的故事,"想像"沒有你想的那麼容易

2011-05-07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垃圾 跳槽 工作
    全站熱搜

    李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