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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又是中秋節了,月圓人團圓,離婚的為了小孩可以團圓嗎?有些人本來離婚是說著好玩,是氣話,可是說的太絕自己下不台,沒想到就成定局,這是一種遺憾,如果還能挽回就試著挽回,常看到有人離婚還有一方是愛著對方的,可是當對方又結婚時為時都已太晚了,那表示對方根本沒愛你了妳應該可以放下了
這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結婚的世代,政府應該要給想結婚的人一些優惠,比如說不管生幾個小孩,政府就幫你養到上小學,上小學之前的尿布,奶粉,幼稚園的學雜費...都政府全包了,等到上小學國民教育就比較省了,大人負擔也比較不會那麼大,如果政府可以這樣實施,我想結婚的人應該很多,敢生的也不少
當然還可以訂一些規則,比如這些被政府養大的小孩以後不得拿綠卡,移民或是到國外從事....工作,一律給他綁死在台灣,如果違背誓言一律水淹金山寺,在廢掉武功,貶為庶人
如果你不想被綁約,那就自己養,養小孩自己出資本來就天經地義,是不是,這個方案多好,我都想的出來,政府還不知道要馬上要實施,生小孩最難熬的大概就是上小學之前這階段,如果都給政府包了到了上小學家長就清鬆,一晃就是6年,孩子也該大了,然後等著當阿公阿嬷,一世好命
有小孩父母有一方必需辭職,小孩開銷比大人還大,這是大家怕的地方,好一點的有爺爺奶奶代照顧,可是現在有很多阿嬷殺孫子,阿公性侵孫女的新聞,爸爸跟女兒........天啊,都不要生了,也不要結了,嚇死人了,算我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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