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申命記

21:15 「若有人有兩個妻子,他寵愛一個,不愛另一個。她們都給他生了孩子,但是長子是那個不受寵的妻子生的;
21:16 到了分財產的時候,他不可偏愛他那寵妻所生的兒子,把長子的權利給他。
21:17 即使長子是那不受寵的妻子所生的,也得承認他的長子權利,在分財產的時候多給他一份。他是長子,應享有長子的特權。」

你是很虔誠基督徒,凡事都以聖經說的為準則,那麼兄弟分家產,長子你有多給一份嗎?你不是說凡事都以聖經講的為準?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垃圾 跳槽 工作
    全站熱搜

    李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