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娥撲火
雖然沒有親眼見過塞納河,萊茵河,但我們這條臭排水溝就可以跟歐洲這些名河媲美,看這照片好美,以前不覺得它很美,現在老了看什麼都覺得很美,快樂,幸福都只是一種心態跟意境,人到了某個年紀心態就會隨著改變
有些人肉體已經沒救了,不知道靈魂還有得救嗎?
昨天看見冰箱冰有一條苦瓜,好像冰很久了都快爛了,我叫媽媽馬上煮很想吃苦瓜湯,他說沒肉骨頭,我說我要喝純苦瓜湯,煮好的時後差點把整鍋苦瓜湯都喝光了,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病了,以前苦瓜連看都不看的,現在竟然主動要求要吃苦瓜,不過苦瓜的肉我還是不敢吃,只敢吃湯,那天要是連苦瓜的肉都吃了,那肯定是世界末日了
我把苦瓜種子留起來,今天把它種在窗前,希望有一天能夠吃到自己種的苦瓜,我想這是我目前最大的夢想
今天遇見一個同學,他頭髮已經禿了,20幾年沒看過他,要不是門上寫著他名字,還真的認不來是他,其實他只是頭髮沒了,但外型沒有多大改變,想像把他頭髮再填回去,當年的樣子又回來了,頭髮在拿掉又不像,我看他好像也不愁吃穿的,頭髮沒了錢有了也沒多大關係了
現在的人都是要錢而已,有幾個是真的要人的?有一個人說,現在女人,寧願被一個有錢長的像豬的男人騎,就是不願意跟一個長的帥但是沒錢的人過日子
這句話一點都不假,人從古到今都是嫌貧愛富,到了現代愛錢更勝過一切,男人可以長的醜但是不能沒錢,如果沒錢要讓自己帥一點,起碼還可以騙吃騙喝當個小白臉,很多女人看在帥的面子上,會把錢給男人花
帥哥都很花心?我看未必,是女人看到帥哥自己失了魂,像飛娥撲火忘了危險!
不是所有的錯 都能被原諒的
到底70個7次是幾次?有人說是77次,也有人說70次,可是我怎麼算都是490次?
約翰一書
5:16 若有人看見弟兄或姊妹犯了不至於死的罪,他應該向上帝祈求,上帝會賜生命給他們。這是指那些犯了不至於死的罪的人說的。但是,有些罪會導致死亡,我認為你們不必為這種罪祈求。
基於上面的經文,有些犯人到了被判死刑了,才找牧師受洗,我個人認為這是沒有多大意義的,這樣情形才去受洗是沒有用的,不是所有的錯/罪,都能被原諒的,有些罪,錯的太離譜,達到人神共憤的地步,當然這是我個人認為的,還是以上帝的意思為準!
點評:
太可怕了,在學校都這麼不安全,這些人眼裡還有神的存在嗎?名節是女人的第一生命,這要是在古代我當皇帝,強姦犯不是處死就是去勢,兩條路給你自己選
文化大學大倫館男宿舍上個月爆發集體性侵案,三名男大生涉嫌將一名女高職生灌醉後,帶回宿舍性侵,而受害女學生原本不想聲張,但受不了壓力產生輕生的念頭,被家人追問才說出遭性侵而報案,不過三名男學生都堅稱是你情我願,目前警方對案件偵辦的方向以及掌握了什麼証據?
3文大生「換2房」性侵? 另有「攙扶影帶」
中央社 – 2012年10月12日 下午4:33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2日電)苗栗1名超商店員疑遭店家壓榨超時工作,店內現金短少還被要求出錢攤還,親友今天陪同女店員在店門口舉標語抗議。
任職於苗栗市中正路全家便利超商的16歲彭姓少女,今天由親友陪同在店門口高舉「還我加班費」、「還我公道」等抗議海報,控訴店家剝削勞工權益。
(((這個我舉雙手贊成,現在這社會是全民狗仔時代,還有公司還不怕上報?不能這樣亂搞啊)))
少女指出,2個多月前開始到職,表定工作時間為下午3時至晚間11時,但因晚間10時30分左右,會有貨車抵達補退貨,為了整理貨架,幾乎天天超時工作至凌晨,店家卻未計算給付加班費。
(((只要撕破臉什麼事都會被掀出來講...這種事上報說到底都是公司比較吃虧,你看沒給加班費馬上被掀出來了)))
少女說,幾天前店內收入現金短少3萬餘元,店長卻以「報警沒用」、「回家不要講」,要求她與大夜班工作人員掏腰包攤還,少女與家人直覺有異,堅持報警,結果反遭店長撂話「明天不用來上班」,至今仍未發放上個月薪資。
(((這個店長這樣作法很奇怪?報警沒用?幸好少女家人機警有報警,只有報警事情才能水落石出,我鼓勵大家多報警,誰是誰非一上報很快真相就會大白的)))
少女親友指出,業者剝削勞工權益,店內現金失竊還想訛詐員工當冤大頭,因此決定出面抗議。
媒體到場採訪時,徐姓店長不願出面,當班店員也將自動門關閉,拒絕回應;記者再以電話連絡,店家只說「不接受採訪」,隨即掛上電話。
(((不願出面???人多勢眾當然怕啊,如果被打怎麼辦啊?希望大家不要衝動,如果你打人事後也逃不掉的不划算)))
全家便利商店總公司指出,這家分店屬於加盟店,有關金錢遺失部分交由警方調查釐清;另一方面,即使是加盟店,員工對於薪資或其他管理制度有任何疑慮,仍可向總公司反映。
苗栗縣政府勞動及社會資源處表示,針對業者未依規定給付加班費、無預警解雇勞工等情節,已接獲當事人提出申訴,將派員介入調查。
版主總結:
就跟你們說了,好好做人就沒事了,不要想要佔誰的便宜,菜鳥(新進人員)好欺負嗎?是!有的是很好欺負,但人家也有家人,朋友...說不定還有個當流氓的親戚...當店長耶,你明別人暗,除非你以後不想繼續在來店裡上班....天啊!後果我不敢想了,很多時後大事情就是這麼發生的...
201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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