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後心得:

社會上很多名人(公眾人物),他是未婚或已婚身份應該不難知道,如果對方有家室了,為什麼還有人要淌混水?要介入別人家庭?就算人家夫妻感情再怎麼不好,沒離婚之前第三者介入根本無權也不可以介入

有時後我在想,那些桃色新聞主角(男)如果只是一般普通的上班族,還有女人願意當第三者或是為對方生下小孩嗎?如果有人明知道對方已婚還不是很有錢,還願意當小三,這樣我還覺得比較像是愛情

1  

(以上跟日記新聞無關)

李珍妮上節目談宣明智要百萬 乏人問津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恐怖 空氣鳳梨
    全站熱搜

    李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