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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江國慶冤死的事有人說叫總統帶人出來道歉...我覺得道歉不必了,說了於事無補,誰的疏失誰直接受審直接了當,道歉兩個字能幹麻?

大家應該常常聽到"道歉"這兩個字,道歉道歉道歉...其實受害人家屬要看的是加害人受到應該有的逞罰才能了心頭恨,就這麼簡單而已,道歉這兩個字根本就是多餘

道歉用在朋友之間小吵無仿還能讓友誼回溫,如果太重大情節案件,說真的不稀罕這兩個字,要看到兇手被關家屬才會高興,我是這麼想的,你們如何想的呢?

如果有人做了對不起你的事對方道歉你領情嗎?很難對吧!我們都希望對方受到當初我們受的傷害,或是再加倍我們才會甘心,我就很討厭聽到道歉,對不起這兩個用語,口不服心也不會服的,那裡該切先去切一切在說吧!我在想如果我當法官,不管是不是有冤無冤情,犯人一定會先被我屈打成招,會有很多冤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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