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最近有某週刊刊出"疑伊能靜薄紗露毛照曝光" ,伊說要提告,還要對方停售,我覺得很奇怪?如果不是妳,為什麼要人家停售?這沒道理啊,朋友常說我像劉德華,人家劉德華也沒抗議過啊!不知道週刊有沒有點明就是她,如果只寫"疑似"是她,大膽假設這應該告不成的,我看了照片我也覺得五官很像

給伊能靜一點建意,當初那麼多人罵你的牽手情,那字眼我都覺得太過了,妳可以去提告,妳卻放任不告?週刊那個我覺得如果不是妳,而人家週刊有寫"疑似"你就不要告了,你只要申明那不是妳就好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新聞媒體跟明星之間好比魚水關係,好壞都互相利用炒作,這點大家都知道,人家好的也幫妳報導,當然負面的妳就不要計較太多

雖然我不是妳歌迷,我覺得妳還是跟哈林復合比較重要,謝廷鋒都沒離了,妳離什麼婚?哈林!男人肚量要大一點,耳根子不要那麼輕,別人愛怎麼說讓他們去說,雖然我知道人言可畏(我覺得這些人將來是有罪的),好好跟謝廷鋒學習一下,當男人就要跟謝一樣,除非你不愛這個人了,不然不要輕言放棄

誰沒犯過錯?你不原諒別人的錯,憑什麼要神原諒你犯的錯?這世界上什麼都是假的,只有自己的感情最真,不要過份理會旁人的評價,你不靠那些人過活!20幾年的感情抵不過一張牽手照?感情也未免太假了吧?難道愛一個人也會有膩的時後?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我們要愛情做什麼?

伊能靜的痞客邦

2011-05-19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垃圾 跳槽 工作
    全站熱搜

    李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