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開始發癡了寫不出東西來...半個月沒有吃麵包今天又跑去買了3個奶油麵包,為什麼我那麼喜歡吃奶油麵包呢?因為一邊騎車可以一邊吃一邊還可以吐吐舌頭,舔舔嘴唇,舔啊舔的,左邊右邊上面下面,轉一圈...這樣可以勾引一些人,不知道有沒有人因為這樣看到去撞電線桿的?開車要小心不要東看西看,很危險...心機好重



肚子那一圈油還沒消呢,現在我才想到可能過年前每天吃奶油麵包的關係,生活拮据吃不起便當只能吃麵包充肌,麵包在吃不起只能改換泡麵,不過聽說泡麵要漲價了,薪水死都不漲

現在要頭髮留長不要再剪了,這樣三不五時可以撥弄頭髮可以撥動別人情弦,以前我牛仔褲穿到膝蓋破掉就丟很可惜,現在我都把它剪掉當短褲穿,不過我不太敢穿短褲出門太曝露,怕引起人家犯罪,現在女的也很敢看,看到自己會不好意思

現在用部落格的人很多,分轉貼跟原創,有些人轉貼文章都很好看,潛意識你會把版主想的跟文章一樣完美,日記全部都轉貼的這種人才神秘,你無法了解這個人是什麼樣的人,跟霧一樣迷濛,要小心不要當花癡

創作分兩種,今天看到一篇日記有點清醒了,我到底是在寫字?還是在寫作?我想我應該是寫字吧?一直在網上把寫字當消遣打發時間,說創作實在不敢當,真正寫作創作都是很正經八百的寫,說真的那不適合我,不是我不能而是不願,寫作的人很容易變的孤獨又孤癖

我感覺三毛就是這樣的人,因為孤單而寫作,因為寫作而顯得更孤獨,一個會獨自跑到墳墓去思考的人你真的無法想像她在內心在想什麼?三毛的思想跟一般人不太一樣,我覺得她太自閉了完全把自己封閉在自己的世界裡,有些人自殺是想不開,她自殺真正原因可能就是真的想開了,人生活夠了在精彩不在長短,生活在繼續下去也只是打發時間

生命原是一片荒蕪,之所以淒涼是因為我們都在愛...

以後不寫這種肉麻的話了,雞皮疙瘩都起來了,這種話出自我的口顯得有點矯情.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垃圾 跳槽 工作
    全站熱搜

    李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