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海茫茫大家都像是一朵浮萍,東飄西盪的,也不知道要飄向何方,更不知何時要靠岸,因為現實太殘酷,所以選擇虛擬的世界,把自己好好偽裝

我有時後身份是女的,有時後是男的,有時後我我身高超過180u.有時後我身高160,有時後是有錢人,有時後是貧窮貴公子,有時後住北部,有時後住南部(台北火車站以南,忠孝橋以北)有時後我說我長的很醜,結果沒有半個人想跟我做朋友,換了blog說我長的很帥,很多人搶著加好友,還很崇拜我...這就是網路好玩的地方,好與壞全由自己"文字"掌控.

今天我去出外景拍了一些照片,結果遇到一個分開20幾年的同學,我相機還是貼在眼睛在照風景,他居然可以開車從我面前經過,透過玻璃叫我...天啊!我不能做壞事了那麼容易就被人給認出來,離開學校20幾年我們也才偶遇過2次面,很多朋友同學都跟我說,我20年如一日,歲月沒有在我身上造成多大摧殘

如果你看到這篇日記千萬別跟我說,還有認識我的人千萬別跟我打招呼(網路上認識的不算),這樣以後我日記會寫不下去的,只要不說我就可以假裝你們都不知道

網友見面第一個浮上腦海的一句話一定是"怎麼差這麼多? "因為照片當然是放最好看的,而且照片永遠都是停格在你最好看的那個角度,透過照片你印像就是那個好看的畫面,見到本人當然就會跟照片落差很大,有些人膚色很深可以透過修圖把自己漂白,嫌自己太白也可以把自己弄的建康點,照片也看不出這個人是胖還是瘦,臉上有多少違章建築照片都是看不出來的

有些被推到部落格首頁的風景照片,去過的人應該不算少數,可是你自己在現場看有那麼好看嗎?現在人攝影比的是修圖技術根本不是真功夫,那樣照片太假了,那天被一個沒去過的人看到是他覺得那個地方就像你拍的那樣美,去了如果不是這樣你會被人家搥死

人家說自然就是美,把一張照片修的"眼"過其實,根本就是畫蛇添足,放屁還脫褲子,現在網路再也找不到"真正的照片"有一個辦法,就是我自己去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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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