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日記有關聖經上帝要傳達的事,那個基督徒認為我寫錯了,歡迎來信批評指教,因為我真的的不想傳遞錯誤的訊息,不過我說的都是都是出自聖經,我還把章節都寫下來了,好讓你們去比對,但是每個人對經文解讀會有所不同,這就是問題所在,就算我說錯了,但希望不至於錯的太離譜

我在寫的時後希望聖靈能多給我靈感,寫這些事只想警惕自己,順便傳帝上帝的福音,好讓更多人認識上帝,我從來不在乎死後是不是能上天堂,我只是在學息如何避免犯錯,怎麼樣讓自己不要一再犯同樣的錯,有些事我很做到,但是我希望別人可以做到

前一陣子新聞聽說伊能靜想跟哈林復合,每次我只要想到逃色新聞我就會想到聖經的一小段故事,跟你,我都有關係,今天寫下來給大家思考

約翰福音第八章

行淫的女人

8:3 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帶來一個女人;她是在行淫時被抓到的。他們叫她站在中間,
8:4 問耶穌:「老師,這個女人在行淫時被抓到。
8:5 摩西在法律上命令我們,這樣的女人必須用石頭打死。你認為怎樣?」
8:6 他們想用這話陷害耶穌,找把柄控告他。但是耶穌彎下身子,用指頭在地上寫字。
8:7 他們還是不停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當中誰沒有犯過罪,誰就先拿石頭打她。」
8:8 說過這話,他又彎下身子,在地上寫字。
8:9 他們聽見這話,就一個一個溜走,從年紀大的先走,只剩下耶穌和那個還站在那裏的女人。
8:10 耶穌就直起腰來,問她說:「婦人,他們都哪裏去了?沒有人留下來定你的罪嗎?」
8:11 她說:「先生,沒有。」耶穌說:「好,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別再犯罪!」

每當看到這段我就會想起,很多公眾人物犯色戒,很多人就會去對方部落格留一些很難聽的話,好像他們從來都沒友犯過錯似的,我說的犯錯可能不是指出軌,劈腿之類的錯,這種錯是大範圍錯的定義,貼出來給大家思考,你真的是聖人?都沒犯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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