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部長說就算丟官也不廢除死刑,我不知道她為什麼那麼堅持?一個人壞事做到要法律判死刑不容易,可見被判死刑的人罪有多深,很多人還是贊成死刑的,可是今天法務部長不是你們,那是不是法務部長說的話算數?

人不要做錯事,錯了很難再被社會大眾所接納,我指的是犯下掏天大罪,前不久有個女的殺害親媽媽,老公...榨領保險金,我不知道她還殺了多少人?這種人就算不死刑,等她出獄後,你敢跟她當鄰居嗎?雖然大家口口聲聲都說要原諒別人的錯,但是罪有很多種,強姦犯,殺人犯,這種的你敢跟他當鄰居,當同事嗎?

說真的我不敢,嚇都嚇死了,無關原不原諒的問題,是無法不去想他曾犯過的罪,如果我家有一個漂亮的女兒,強姦犯就住隔璧,你不搬家嗎?我沒有辦法不去想這個人以前所犯下的罪,當我這麼想的時後,我就會開使擔心,那天你人生活不如意了,是不是又要犯下罪刑,如果你剛好是這樣的人,請你不要怪社會大眾對你另眼看待,我覺得最好的辦法就是你出獄後,換新環境,你以前的事不要給別人知道,對你跟對你以後的人生會比較好

人生沒有回頭路,只有改頭換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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